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闫洪南等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乡镇人大主席团,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各专(工)委:
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,经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通过,任命:
闫洪南任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;
方继生任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;
田太照任自治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免去:
肖正兴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李书华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。
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21年2月24日